一、依據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獎補助辦法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獎補助對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並經本市特殊 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資賦優異學生
(以 下稱資賦優異學生)。
(二)申請資格:資賦優異學生於前一學年度(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代表學校參加政府機關(構)
或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或全國性競賽或展覽,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有證明。
(三)獎學金基準:資賦優異學生符合上開資格者,獎學金之金額如下:
1、個人獎項:每人新臺幣6,000元。
2、團體獎項:每一獎項新臺幣6,000元,並依得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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