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婦幼發展局115年3月26日桃婦新字第1150010057號函辦理。
二、本府婦幼發展局為推動新住民友善服務,並支持新住民持續投入各項服務工作,透過表揚活動喚起社會大眾對新住民各項權益及服務之重視,建立多元文化友善社會。
三、本案預計表揚對象,分述如下:
(一)新住民傑出楷模:設籍或居留本市,且具新住民身分者,有優良事蹟或特殊貢獻足為楷模者,至多表揚20名。
(二)新住民績優服務人員:
1、本市轄內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從事新住民業務1年以上之服務績優人員。
2、總遴選人數5人以下至多表揚3人,10人以下至多表揚5人,15人以下至多表揚8人,20人以下至多表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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