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生命教育第二專長學分班:
1、招生對象: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之在職專任教師為原則,具備中等學校教師證書,並任教於中等學校。
2、課程學分及上課地點:修習專門課程15科,共30學分,分別於臺北班(國立臺灣大學)及臺南班(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開設各1班次,共計2班次;另依「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第8點規定,對於偏遠地區、花東及離島地區教師提供交通與住宿補助。
3、修業期間:114年6月至115年12月。
4、上課時間(學期間與寒假為週末上課,暑假為週間上課)
(1) 臺北班:上午9時至中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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