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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欲申請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 市服務至臺南市公立國小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

人事專區 / 2024-04-15 / 人氣: 17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4月8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30470652號函辦理。

二、臺南市113學年度起停辦學校為臺南市龍崎區龍崎國小龍船 分校、西港區後營國小金砂分校、北門區北門國小玉湖分 校及六甲區六甲國小湖東分校等4校;114學年度起停辦學 校為臺南市南化區西埔國小,欲申請介聘教師請勿填列前 開學校。

三、倘經由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 調入上開學校者,應無異議接受臺南市超額教師相關安置 作業。

四、請協助轉知貴校欲申請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 介聘他縣市服務至臺南市之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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