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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等5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修正條文業經修正發布

人事專區 / 2024-03-13 / 人氣: 28

一、本次修正「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第6條、 8條、第11條條文及第9條附件2、「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 監官等訓練辦法」第8條及第11條條文、「委任公務人員晉 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第11條條文及第8條附件1、「警佐 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訓練辦法」第11條條文及「交通事業 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辦法」第11條條文。

二、上開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登載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csptc.gov.tw)最新消息,俾供查詢及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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