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X
:::

轉知教育局暨所屬機關學校人員前往港澳應依「行政院及所 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人事專區 / 2023-09-22 / 人氣: 168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922日桃教政字第1120095419號函)

一、鑒於港澳情勢變化,為減少本府同仁赴港澳(含轉機)可能遭遇之風險,請於行前至大陸委員會(下稱陸委會)「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陸委會官網首頁下方「快捷服務」列點選「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併將個人登錄影本上傳差勤系統為附件。

二、赴港澳期間倘遇緊急事項,可撥打陸委會香港辦事處或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24小時急難救助電話(陸委會香港辦事處:+852-6143-9012;陸委會 澳門辦事處:+853-6687-2557)尋求協助。

:::

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