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流程公告
(1)發放樣書:即日起至5/13(五)
(2)學年初選:5/30(一)~5/31(二),學年完成初選,並填寫評選表。
(3)領域複選:6/1(三)~6/3(五),請攜帶評選表,各領域進行縱向課程連結與討論並評選之。
(4)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決議選用版本。
(5)公告:經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可後公告至校網。
(6)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
注意:
再次宣達教師選書,應本公正、中立、客觀之態度,杜絕關說、利用,選用能引導學生獲得良好學習效果之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