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參賽之學生,請於2/25前繳交作品至本校學務處,經學校統一送件參加市賽,每人限報一件作品,全校總件數不限。
(一) 創作者以個人或團隊(最多4人)方式報名皆可,每人限報一件作品。
(二) 指導老師限兩位以內。
(三) 創作方式不限,可使用水墨、水彩、麥克筆等工具構圖及書寫文字,立體或形狀不拘,尺寸限A4以內,至多30頁。
(四) 作品內容不能出現作者姓名、指導老師姓名、學校名稱等影響比賽。
(五) 若有侵權問題,取消其得獎資格。
(六) 參賽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臨摹,報名表需檢附300字以內創作理念說明。
(一) 須有「健康促進學校-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之正面宣導意義。作品中,國、本土語及英文發音或相關詞彙,應避免有不雅之諧音或雙關語。
(二) 主題呈現40%,創意概念30%,美感設計30%。
*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請詳填報名表,並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後一併寄送,以利評選作業。
(二)報名表請用原子筆正楷書寫正確、清楚,字體不可潦草以致辨認不清。
(三)所有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俟參與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健康促進學校計畫成果發表會後,再行通知領回,領回方式可親取或附回郵信封寄回,本校對於參選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印刷、出版、宣傳、重製等權利,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絕無異議。
(四)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如主辦單位、評審主動發現或是經人檢舉(檢舉方式必須以真實姓名、檢附具體事證,並以書面向桃園市教育局提出申請)有臨摹、抄襲或成人加筆情形均不予評選,如於決賽評選完成後經查屬實,該作品喪失獲獎資格,並追回獲獎獎狀及獎金;他人若認有抄襲之嫌,應於公布名單後10日內檢具相關事證,具名送至桃園市教育局提出檢舉(未具名者不予受理)。如有違反著作權法應自負法律責任。
(五)評審得視各組別之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