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國教署112年4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43304號函辦理及本局111年12月12日桃教小字第1110117566號函(諒達)。 |
二、 | 國教署前於111年12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68630號函辦理旨案第1次徵件竣事,現為增加提供國中小學生暑假期間英語學習機會,並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國教署辦理旨揭活動第2次徵件作業,並預計補助50校,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
(一) | 教育訓練時間:112年7月9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4日(星期五 )。 |
(二) |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2年7月15日(星期六)至7月28日(星期五)。 |
三、 | 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依限檢具 「112年(2023)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承辦學校申請資料」 及經費概算表(如附件3、6及7)核章後1式3份免備文逕送本局國小教育科曾小姐;另Word電子檔及核章掃描檔請寄送至本局國小教育科(e-mail:sh10024491@ms.tyc.edu.tw),俾利本局辦理初審作業。 |
四、 | 倘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國教署第1次核定補助辦理本活動,則不再重複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