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5年9月2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5703248A號函辦理。 |
| 二、 | 為符應「原住民族教育法」第43條第1款(略以)「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推動教育政策,應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並得鼓勵、補助非營利之機構、法人或團體,對社會大眾進行原住民族及多元文化教育」之規定;因應教師專業發展與強化教師多元文化知能,培養現職教師與師資生以多元文化發展教材教法設計能力,國教署委請國立清華大學辦理旨揭研習班活動。 |
| 三、 | 參加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代理教師與實習教師、各大學在學師資生、原住民族教育相關教師、族語教師等。 |
| 四、 | 活動時間、地點、報名網址、報名注意事項詳如附件。 |
| 五、 | 請公告並鼓勵相關教師報名參加: |
| (一) | 本研習係為國教本署委託辦理,請本權責惠予所屬教師以公假方式參加研習。 |
| (二) | 前揭法定研習對象,若未曾參與旨揭研習,其奉派於放假日參加,仍建請本權責予以補休,以鼓勵原住民族教育師資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7條及「原住民族教育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及多元文化教育課程實施辦法」規定,增進教學之專業能力。 |
| 六、 | 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李小姐(聯絡電話:03-5715131轉35138,電子信箱:hsiaochenli@gapp.nthu.edu.tw)。 |
| 七、 |
檢附實施計畫與報名簡章1份。
校內同仁有意參加者,請聯繫教學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