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1639F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提高教師專業素養,增進教育品質,核定本校辦理旨揭學分班,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6月15日止,如報名人數達35人,提前截止(如開班人數未達25人,延後至111年6月22日截止報名)。
三、招生對象:
(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在職專任教師。
(二) 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三) 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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