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資格:
1、就讀或戶籍設於桃園市之110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生。
2、欲申請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數理暨自然科學」或「英語」)鑑定者:
(1) 具學術性向資優特質,且於專長學科有優異表現者。
(2) 因應111學年度會稽國中由數理資優資源班轉型為自然科學資優資源班,慮及數理資優及自然科學資優學生特質相近,惟學生安置學校班型有異,數理資優類暨自然科學資優類僅能擇一類申請報名。
3、欲申請創造能力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者: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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