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111學年度客華雙聲帶教學計畫及本局111年8月24日桃教小字第1110074394號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促進客語的傳承、復振及發展,透過具備客華雙聲帶能力之教師,於課堂中使用客華雙聲帶教學,創造師生客語互動的機會,使學生自然學會客語。
三、本案鼓勵為更多教師投入客華雙聲帶教學,延長申請期限,開放高國中教師參加,並請原申請110學年度百名客華雙語教師試辦計畫學校繼續申請,重點說明如下:
(一) 師資部分:具備客語能力,對客語傳承有興趣及意願之高國中小學現職教師,以學校為單位提出申請。
(二)&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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