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6月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66727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本局初任閩南語文授課教師於閩南語文課程備課及提升閩南語文授課知能,以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能力,爰國教署請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以國民中學初任閩南語文課程之各校112學年度閩南語文師資需求為優先,請貴校薦派教師參加;研習計畫內容摘要如下:
(一) 報名資格:
1、未具備閩南語文專長教師證,且通過閩南語語言能力中高級(B2)以上之認證考試之合格教師,預計或曾教授國民中學閩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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