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111年10月5日桃教中字第1110094592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111學年度下學期第二次申請,預計開放20場次,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3月14日(二)止,額滿則提前截止。審核結果將公告於「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學校資料系統」的「最新消息」(網址:https://ceag.tyc.edu.tw/ceag_school/news.php),並另行函文公布審核結果。 |
三、 | 本案內容摘要如下,餘詳見附件: |
(一) | 申請對象:本市各國中小。請以校為單位申請,每校以申請至多3場次(不同領域)為限。 |
(二) | 分享團隊:榮獲108、109、110學年度國中小教師優良教學示例獎勵計畫特優之教師。 |
(三) | 講師鐘點費:以場次為核定單位。授課時間每節為 50 分鐘;連續上課 2 節者為 90 分鐘,連續三節課為140分鐘,未滿者講座鐘點費應減半支給。 |
四、 | 本案計畫聯絡人:瑞坪國中黃郁喬老師;聯絡電話:(03)4821468分機213;電子信箱:247qiao@mail.rpjhs.tyc.edu.tw。 |
五、 | 檢附「111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素養導向優良教學示例到校分享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