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X
:::
公告 李春青 - 研習/活動公告 | 2024-11-14 | 人氣:126

相關訊息如下: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第3項規定,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二、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之範圍,包括所有教師及行政人員(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不含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及單純執行庶務行政之工作人員,如:主(會)計、人事、幹事、工友及廚工等人員。

三、綜上,依家庭教育法規定,鼓勵學校推展家庭教育人員參與家庭教育教師增能研習,以強化協同推展家庭教育之知能,取得認證時數。

四、本年度尚有「情緒障礙學生家長的溝通與合作」及「協助孩子善用3C的親師溝通 」兩場次課程,詳細資訊如附件。

本年度尚有「情緒障礙學生家長的溝通與合作」(課程代碼4477469)及「協助孩子善用3C的親師溝通 (4477521 )兩場次課程,

詳細資訊請洽業務承辦人員賴小姐 03-3366885#25

檢附研習計畫及課程海報各1份,意者逕請詳閱。

:::

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