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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賴芳玉 - 重要校務公告 | 2024-04-15 | 人氣:70

桃園市桃園區大業國民小學11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4年12月3日「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審定本教科圖書選用要點」辦理。

二、評選審查日期:113年5月1日至5月20日。

三、樣書陳列日期:即日起 ~ 113年5月20日。

四、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務處。

五、評選方式: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六、樣書提供: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依下列規定進行作業:

(一)教科書評選科目範圍:

1.一至六年級: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所有領域,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可參加評選,若因為教育部審查時程來不及者,會確認到齊後再進行最後決選。

2.閩南語教材:

含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3.英語教材:

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一、二年級樣書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二)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3年4月26日(五)15:40前。

(三)樣書請準時送達,逾期不接受評選。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113.5.1~113.5.20),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二)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三)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

(四)訂(採)購事宜:經評選採用者,敬知本校相關單位依桃園市政府相關規定及政府採購法辦理訂(採)購相關事宜。

(五)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六)若樣書內容與成書有異,學校有權更選為次順位版本。

(七)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3年5月31日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本校網站校務公告專區。

(九)業務承辦人:教務處設備組長賴芳玉老師
    電話03-3337771分機214 FAX:03-3363747
    校址:330018桃園市桃園區大業路一段135號

八、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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