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110年12月20日桃教小字第1100116084號函暨111年4月27日桃教小字第1110037919號函續辦。
二、旨揭活動訊息摘錄如下(詳如計畫):
(一) 研習日期:111年7月4日(星期一)至同年月8日(星期五)。
(二) 參加對象:
1、持有91年教育部(或本市97年委託教育部辦理)閩南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證書,仍有意願再進修取得本市再次檢核認證資格者
2、持有教育部中高級閩南語能力認證證書者。
3、就讀於國內大專院校開設之「臺灣語文學系研究所」,持有該校(所)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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