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5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058286號函暨國立臺北藝術大學111年6月9日北藝大藝教字第1111002221號函辦理。
二、旨案由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本案透過「校園藝術祭」的發想,以教師人才培育為宗旨,學校作為拓展核心,並擴及到校園周邊環境的合作,連結美感教學、藝術活動、社區社群合作三大面向,使藝術與教育在生活中發酵,提升對於美感的認知與發現藝術的創意。本次共享會將邀請22間參與計畫之學校教師分享辦理藝術祭之經驗與成果。
三、研習課程資訊如下:
(一) 活動日期:1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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