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1年5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66610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深化本土語文課程與教學之核心能力,以完備閩東語文師資及課程與教學資源,並落實本土語言文化發展,爰國教署請本局鼓勵所屬教師參與研習,相關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一) 研習對象:
1、依據111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選習需求調查,閩東語文師資不足學校,薦派之具閩東語言背景的教師。
2、各公立國民中小學、國立學校及公私立高中,具閩東語文基礎能力及教學意願之現職教師(含長期代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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