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年7月27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111019600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 已完成數學奠基活動師培訓或數學奠基進教室共備營培訓者。
(二) 尚未完成培訓者可提出培訓構想計畫且必須於報名截止前完成培訓並取得證書。例如預計參加亮點基地計畫的培訓、各縣市地方團辦理的活動師培訓、臺灣師範大學數學教育中心辦理的活動師培訓或奠基進教室共備營培訓或欲召集同年級(中年級或高年級)15人來申請研習活動的培訓,授課老師完成培訓後始可進行入班教學實作。
(三) 參與臺灣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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