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設置及運作要點及111年4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43149號函辦理。
二、旨案相關訊息擇要如下:
(一) 服務期程: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
(二) 遴選資格:現任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之合格教師,以及退休教師,並具有良好體能。
(三) 遴選標準:
1、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時間規劃、反省性思考、理性思維及樂於團隊合作等人格特質。
2、具有發展及推動跨領域素養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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