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14010號函辦理。
二、旨揭教案徵選辦法說明如下:
(一) 徵選對象:現任職於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幼兒園之合格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之師資生)及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含代理人員),可採個人或小組報名,小組以3人為限。
(二) 徵選組別: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幼兒園組(各組以該教育階段之學生為教案活動實施對象)。
(三) 時間:即日起至110年9月22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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