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110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110年10月5日桃教小字第1100087269號函續辦。
二、為協助各校理解並轉化新課綱之內涵,本市推動群組夥伴學校課程協作,透過本市33所國小前導學校之協作分享,帶領156所未能參與前導計畫之學校,有效精進學校新課綱推動,提升教學品質。
三、參與本案各校任務如下說明:
(一) 群組學校(教育部國教署十二年國教國小前導學校-中堅學校):
1、申請「課程協作群組夥伴學校」教專社群計畫並執行,以社群運作方式進行各群組協作會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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