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51379號函辦理。
二、為避免新申請之學校及教師未諳申請流程,影響教師專業成長意願,運用多元教學方式,提升學生學習動機及學習成效,及為鼓勵更多學校參與旨揭計畫,爰辦理旨揭計畫延長申請期程,並開放未登記者申請計畫。
三、欲申辦旨揭計畫之學校依限於111年5月2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至「國中小課程教學計畫填報系統」(
https://teach.k12ea.gov.tw) 完成線上登錄並擬具計畫書及經費申請表,提出申請。
四、為使學校瞭解本計畫目的、申辦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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