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訊息如下:
(一) 申請資格:就讀本市之111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 學生,具以下特質者。
1、在記憶、理解、分析、綜合、推理及評鑑等方面,較同 年齡者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
2、具有創造能力資賦優異特質(如:敏覺、流暢、變通、 獨創、精密、想像、挑戰、好奇、冒險等),經學者專 家、指導教師、學生家長長期觀察(觀察期間至少一 學期)或學生自我推薦者。
(二) 報名時間(逾時不受理):
1、初選:112年2月13日(星期一) 9:00至2月15日(星期三 )16:00。
2、複選:112年3月27日(星期一)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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