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7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0085A號函「111年至112年美感與設計課程創新計畫-北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學校計畫」及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2年2月8日北教大美術字第1122110004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111年至112年美感與設計創新計畫」之北區美感教育大學基地學校;該校訂定旨揭到校講習計畫,期達成下列目標:
(一) 提升學生設計創新美感素養、營造美感學習環境及增進國民美學前瞻能力。
(二) 全面提升國民之美感素養。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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