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110年11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54957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偏遠地區學校)之教學交流與經驗傳承,國教署特訂定旨揭計畫,鼓勵非偏遠地區學校優秀正式教師,前往偏遠地區學校從事教學訪問,以提升偏遠地區學校師資經驗傳承與教育創新。
三、旨揭計畫資訊如下:
(一) 期程:自111年8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並自即日起至111年3月31日止受理非偏遠地區學校教師申請111學年度至偏遠地區學校擔任教學訪問教師。
(二) 教學訪問教師申請...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