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5日臺教師(一)字第1110052354號函暨國立臺北藝術大學111年5月23日北藝大藝教字第1111001972號函辦理。
二、旨案由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課程以藝術為核心,構思「表演藝術」與「新媒體藝術」的跨領域結合,透過規劃一學期的教學課程,融入藝術跨領域、SDGs議題、校本課程等綜合運用,課程內容涵蓋舞蹈肢體鑑賞、科技藝術設計,科技藝術與校園合作案例等。
三、研習課程資訊如下:
(一) 活動日期:111年7月14日(星期四)至111年7月15日(星期五)。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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