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件截止日期:12/6,請將作品送交本校學務處,經本校校內評選後各組擇優五名,由學校統一送件參加市賽。
壹、依據:教育部海洋教育政策白皮書。
貳、目標
一、推廣海洋保育理念,提升海洋教育知能。
二、普及推廣宣導成效,落實珍愛海洋理念。
三、宣導擴及學生家長,擴大海洋宣導範疇。
四、集結學生創作文宣,充實教育資源分享平台。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桃園市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桃園市蘆竹區蘆竹國民小學
肆、辦理時間:112年8月至113年7月
伍、推廣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教師及學生家長。
陸、活動辦法:
二、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
(分成國小低年級組、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學生組,共4組)
三、作品規定:
(一)繪製與本年度海洋教育主題「永續海洋」有關之分格漫畫,作品規格以8開圖畫紙、分2~4格之作品(含著色),並將報名及授權書浮貼於作品後。
(二)作品內容其中所含之文字、圖片等,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
(三)入選之參賽作品,視同授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以任何形式從事推廣利用。
(四)每人限投一件作品參賽。
(五)各校各組至多送5件作品。
(六)未獲獎之作品,不辦理退件作業。
四、評比標準:
主題呈現30%、創意發想30%、題材架構20%、專業知能20%
五、獎勵辦法:
(一)得獎獎勵:各組參賽作品擇優錄取前3名及佳作5名獎勵,頒發獎狀1紙及獎勵金,得獎作品版權歸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有,得運用於各項海洋教育宣導活動。(評審可依各組報名人數,增額錄取優秀作品)
國中、小學生各組之作品獎勵金:
第一名:3,000元
第二名:2,000元
第三名:1,200元
佳 作:600元
(各組獲獎之獎勵金由承辦學校匯給各校轉發)
(二)指導獎勵:(每件作品指導老師為1名,若指導多名學生同時獲獎,擇最優之成績獎勵)
國小學生各組與國中學生組之指導教師獎勵:
第一名:指導教師嘉獎2次
第二名:指導教師嘉獎1次
第三名:指導教師獎狀1張